根据《乐山市市中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绩效评价整改及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及时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2023年乡镇电子监察费项目、政务大厅运转经费项目、编外人员经费项目、政务大厅租赁费项目、档案室标准化建设项目、轻松办公系统服务费项目、天府通办APP建设维护费项目、第一书记第一年度任职经费项目、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升级维护技术费项目、重点工作业务经费项目,共10个项目在编制时,项目绩效指标明确、清晰,预算编制科学、合理,以上十个项目均按实际进度执行,但未达到目标序时进度的要求。为确保绩效目标的实现,尽可能缩小项目实际执行进度与目标序时进度的差距,合理规范完成预算执行,我局严格控制项目各项成本数,及时支付相关费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加强日常管理,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乐山市市中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