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区信访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区信访局下设4个股室:综合股、信访股、网络股、督查督办股和1个事业单位--乐山市市中区群众来访接待中心。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1.负责处理区内外群众给区委、区政府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地向区委、区政府领导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
2.承办上级党委、政府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信访批示的落实情况 ;向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3.协调处理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到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检查、指导、协调各乡镇、街道和区级各部门的信访工作。
4.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通报重大信访问题和信访事件。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