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中财政监〔2023〕4 号文件《乐山市市中区财政局 关于开展部门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抽查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按照省市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要求,现将绩效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乐山市市中区发改局是1个行政单位,有3个下属二级单位,分别是:价格认证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是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全区人口发展战略规划(乐中编发〔2015〕8号);统筹协调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的政策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2.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调控重大问题并提出政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建议,搞好总量平衡,综合协调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3.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4.负责提出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投资结构和年度投资计划;编制全区重大项目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督促执行;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区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和省、市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5.承担权限内全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备案事项;权限内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的招投标范围和方式。
6.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
7.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和执行价格调整改革规划,组织实施上级下达的年庋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管理国家、省、市列名管理的权限内的(乐中编发〔2019〕9号: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划出)商品和服务价格,(乐中编发〔2019〕9号),承担行政事业型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证等工作。
8.推进可持续发展,负责全区(乐中编发〔2019〕9号)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区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乐中编发〔2019〕9号)。
9.负责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和装备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和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装备动员有关工作。
10.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科技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全区有关科技发展的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牵头拟订和实施全区科技发展规范。负责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审批,会同财政部门安排区级“科技专项资金”,对科技项目及经费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组织申报市级以上各类科技项目,组织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性企业申报及科技性企业登记,支持科技创新工作,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协助完成科技成果鉴定、科学技术进步奖请奖工作。负责全区科学技术普及及宣传、科技保密、科技统计工作。
11.承担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组织拟定全区引进外国专家、人才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外国专家、人才的引进、培养和服务工作;组织制定全区引进国外智力项目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归口管理全区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国(境)外培训工作;承担国家和省、市、区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在区工作的外国专家;指导、协调部门的引智工作。
12.承担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购置、日常管理,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等职责。
13.负责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4.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5.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员概况: 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总编制43个,其中:行政编制22个,事业编制18个,工勤编制3个。实有在职在编人员总数34人,其中:行政19人,事业12人,机关工勤3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国民经济总体稳定。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落实省委“讲政治、抓发展、惠民生、保安全”工作要求,统筹抓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工作,预计2022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0.5%。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经济工作部署,完成《乐山市市中区2022年经济工作要点》、《乐山市市中区“重大产业项目攻坚年”工作方案》等工作。强化政策解读,紧扣国省重要政策和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围绕EOD模式、新型城镇化建设编写政策解读2篇,全面梳理国省市稳增长系列政策125条。
2.全力抓项目促投资。围绕“重大产业项目攻坚年”经济工作主题,按照“稳、早、强、准、实”工作要求,紧紧抓住项目这个“牛鼻子”,着力筑牢投资“基本盘”。今年以来,全区重大项目储备情况、开工项目数量、争取上级资金额度、完成投资体量均创历年新高。一是科学谋划储备,抢抓国家“政策发力要适当靠前”“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等战略机遇,围绕重点支持领域开展项目储备,全年纳入“省储备库”项目382个、总投资3036.8亿元;二是积极向上争取,抢抓中省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中长期贷款、设备购置和更新改造贴息贷款等政策机遇,全年共争取到位上级各类资金27.42亿元;三是全力推动建设,成立九大重点工作指挥部和“拼经济搞建设”十三个工作专班,20余名县级领导挂帅统筹推进,83个重点项目开工建设;四是扩大有效投资,加快推进省、市重点项目建设,预计全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35亿元、同比增长12%。
3.扎实抓好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及项目监管。累计开展105个项目公开招投标相关工作,较去年增加79个项目。99个项目已完成开标流程,招标控制总金额22.2亿余元,中标总额19.64亿余元,节约财政资金2.56亿余元,节资率约11.53%。持续做好市中区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累计完成44个招投标项目随机抽查工作,处理完成招投标相关异议、投诉、举报等12个,涉及不退还投标保证金上缴财政专户3万元。认真贯彻落实《乐山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实施细则》,实施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项目8个。加快审批质效,累计办结备案审批项目近330个,总投资约648亿元,社会公众满意率达到100%。
4.认真开展节能和双碳工作。严格贯彻落实节能有关规定,督促企业加强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指导完成四川省长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城区老工业区环保迁建(发酵、合成、中药提取)项目节能审查。认真做好央督通报乐山典型案例“十四五”计划实施的32个重点用能工业项目中12个拟建项目之一的组卷和检查工作。制定实施《市中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工作方案》,全面梳理市中区拟建、在建和建成“两高一低”项目,持续推动传统转型升级,促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5.推进科技创新工作。扎实推进科技创新发展战略实施,高新技术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一是突出创新主体。形成以政府为引导、企业为主体、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协同合作、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发展格局,预计全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17家、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总数达到20家。二是强化研发支持。鼓励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大力开展自主创新,预计全年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达到1.86亿元。三是发展高新产业。聚焦现代产业发展,推动传统优势产业改造提升,创新产业链深度融合,高新技术产业进一步做大做强,预计全年高新技术产业营业收入达到45亿元。
6.持续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深入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居民自建房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区易地扶贫搬迁居民住房质量安全合格率为100%。坚持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月调度,易地扶贫搬迁户就业人数430人,就业率达到100%。积极推进以工代赈项目,投资206万元实施土主镇红岩村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产业路建设项目,惠及脱贫户36户73人,一般农户418户1380人。
7.持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加强推进信息“双公示”工作,累计对外公示行政许可数据6313条,行政处罚数据675条;按规定开展5类行政管理信息归集上报工作,归集上报相关信息数据300余条。
8.认真开展价格管理和价格监测工作。一是开展并完成市中区公办养老机构自费代养人员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工作。二是在市发改委成本监审的基础上完成高中水库农业水价调整工作。三是完善了市中区公办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相关政策规定。四是按全市统一部署,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连续4个月对市中区特定困难群体发放2022年临时价格补贴,已发放185万余元。五是开展涉案财务价格认定。截至目前共认定54件,总金额11.76万余元。六是对粮油、蔬菜、猪肉以及建材价格等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民生商品价格进行市场监测,截至目前报送报表213期。七是开展价格调控工作。截止目前(2022年11月)居民消费者价格指数累比101.6,为全年完成目标任务(2022年市下目标任务为将居民消费者价格指数控制在103以内)打下坚实基础。
9.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
1是落实新增1100吨区级成品粮油储备。根据市级新增、重新核定粮油储备规模的要求,今年新增区级1000吨成品大米和100吨小包装菜籽油,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同意后,区发展改革局会同区财政局等部门,于7月上旬圆满完成了1100吨区级成品粮油储备任务。按照“先轮入、再轮出”的原则,于12月17日完成1000吨区级储备成品大米的第一次轮换入库,确保区级储备成品粮油“储得足、质量好、调得动、用得上”。
2是推进粮食和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前期工作。针对市中区无区属粮食和物资储备库的情况,从2个方面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一是6月初完成区粮食仓库和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的选址、可研报告编制工作,向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申报“应急成品粮油保障能力提升”、“粮油仓储设施(高标准粮仓)”、粮油质量追溯体系(快检能力提升)3个项目,积极争取中央、省预算资金支持。二是积极与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粮储中心等部门沟通汇报,初步同意将区境内市国粮购销总公司的平兴、土主等9个粮库和市军粮供应中心的牟子粮站无偿划转我区,经提升改造后用于区级粮食和救灾物资储备。目前,已对粮库现状情况开展逐一核实并委托资产评估公司完成了资产评估。
3是规范救灾物资仓储管理和保障服务。会同区应急管理局开展库存救灾物资(避险生活类物资)清点工作,6月下旬完成凌云点、四中库、区政府和市民政局4个储备点的库存救灾物资的交接,购入托盘按照物资分类、分仓进行整理储存。“7.15”、“11.3”疫情处置期间,向通江、海棠、绿心、悦来等镇街和区武装部、区卫健局、区城投公司及时调拨帐篷、行军床和棉被等物资,保障核酸检测、卡点设置等疫情防控工作。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加强学习国家和省关于预算绩效的文件,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意识。在2022年的整体支出预算和追加中,按照上级和财政部门的要求,研究和设立绩效指标,并在实施中进行分析,在决算报告中体现。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2年共收到财政预算621.71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2年实际支付621.71万元。
(三)部门财政资金结转结余情况。
2022年共结转结余0万元。
三、部门整体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整体履职绩效分析。
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履行职责,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工作目标。按要求严格预算执行管理,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严格执行节能降耗,三公经费支出总额较上年有所减少。
(二)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
1.整体情况。
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无政府性债务相关情况,也无非税收入,在政府采购过程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执行采购,按照相关要求将国有资产纳入资产信息系统。
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的制定和管理,规范项目资金的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项目执行过程中全部接照管理办法执行,无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生。保障了本单位的日常运转。
2.100万以上项目。
2022年新增区级成品粮油储备经费。
(三)结果应用情况。
加强预算收支的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支出管理得到了明显提升。预算管理方面,制订了切实有效的内部财务、资产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在信息公开方面,及时按照财政部门的通知和要求公开本部门预算、决算,依法接受财政监督。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单位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依法、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分配人、财、物,完成了部门职能目标。对保障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的正常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存在问题。
自评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总体情况良好,预算编制的合理性、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改进建议。
从2023年预算编制工作抓起,科学合理地编制部门预算,确保预算编制真实、准确、完整,切合单位实际。
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