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人员经费项目)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人员经费项目主要是保障157名村社区干部(包括常职干部、第四职干部、纪检组长和组长)和1名三支一扶人员的工资及保险。
(二)项目实施情况
按照上级部门制定的村社区干部工资标准,定期支付;年终按照考核办法对各村社区进行考核后发放绩效工资;按照人事部门审批的工资标准按月支付三支一扶人员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
(三)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2020年支出165.56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
确保村社区干部队伍的稳定,激发村社区干部的工作热情,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其引领作用。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组织情况
严格执行区财政部门绩效管理有关规定,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二)评价指标体系
按照区财政下发的项目绩效评价管理相关文件及评价指标体系实施。
(三)评价方法
根据取得的各项数据及相关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填写评价指标评分表。
(四)评价标准
按照区财政下发的项目绩效评价管理相关文件及评价指标体系内容进行评价。
三、综合评价结论
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三个方面分析来看,该项目总体评价良好,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村社区干部工资是根据区委组织部和区民政局制定的相关文件按时支付;三支一扶人员工资是经区人社局审核后发放。
(二)项目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是经区政府批准后直接下达的预算指标,我办按时根据相关文件制定的工资标准进行发放。由办事处财政所对资金进行监管,所有资金均通过大平台按照要求及时兑付,不存在违规使用资金现象。
(三)项目产出情况
通过对村社区干部、三支一扶人员发放工资,提高了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保障村社区各项工作的开展。
(四)项目效益情况。
2020年,按照上级部门的规定,提高了村社区干部的待遇,提升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五、存在问题及建议
村社区干部工资拨付进度较迟缓,未按月拨付。今后,我办原则上按月发放村社区干部工资。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