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该项目为历年保留项目,主要用于保障公用经费的不足部分,以及办案所需办公费、差旅费、鉴定费等。2020年该项目安排159万元,实际支出15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7.5,整体较好。我院建立健全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做到先有预算后有支出。资金使用严格层层审批,财务部门实行严格内控制约制度。按时完成相关项目的信息公开,接受审计和群众监督。项目实施以来,取得良好效益,保障我院各项办案和综治工作的开展。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我院按照科学规范的原则,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财政基本运转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在实际使用中,我院建立严格财务审批制度。预算项目申报做到合规、合法,资金分配规范和合理,严格落实预算和决算信息公开制度。三、综合评价结论结合以上评价指标,我院基本运转经费项目综合得分:99.7分。四、绩效评价分析(一)项目决策情况 该项目为历年保留项目,主要弥补日常办公、办案支出基本预算中不足部分。项目管理情况基本运转项目按照科学性、厉行节约性、绩效性原则严格精确测算编制。财政按月下达项目资金后,经办公室领导、分管领导、院领导审批后我院再用于支付日常开支。对于金额较大的项目,需经过党组会议讨论决定。(三)项目产出情况2020年我院围绕中心工作,践行初心使命,投入疫情防控工作、抗洪工作、脱贫攻坚期间,项目经费保障了物资供应和工作人员餐食。在业务工作方面,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面打好扫黑除恶“收官战”,化解社会矛盾,创新抓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开展。加强案件管理工作,规范案件受理、流转,做好案件信息公开。做好审查逮捕工作,确保案件质量。开展案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纠正监管场所和监外执行违法案件。对民事审判活动进行监督。2020年信息共享平台录入建议已送案件比率达到100%。项目效益情况。2020年,项目经费保障全院各项工作实施,其中:疫情防控电话核查6000余人,依法办理涉疫情案件,批捕3件3人,彰显检察担当。为保障机关信息化运行和办公条件,累计购买设备、物资15万元。特大洪灾中,干警协助转移群众2000余人,组织干警300余人次参与清淤和灾后重建工作。助力脱贫攻击,发放困难户生活物资4.45万元,发放慰问物资近2万元。创新开展未成年人工作,投资10余万元,新建未成年人教育基地,该项目成为市中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新支点。五、存在主要问题主要存在的问题是,项目预算执行率不足,支出进度稍微滞后。相关措施建议解决措施为今后将继续严格做好项目预算,严格把握支出进度,使预算执行率达到100%。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