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乐山市市中区医疗保障局部门决算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1-10-26 字体:[]



2020年度


乐山市市中区医疗保障局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目录


公开时间:2021年10月25 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 …………………………………‥……………‥……‥……8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9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明 …………………………………………‥…9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明 ……………………………………1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7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7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7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24


第四部分 附件 …………………………………………………………………28


附件1 ………………………………………………………………………28


附件2 ………………………………………………………………………36


第五部分 附表 ………………………………………………………‥…………50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50


二、收入决算表……………………………………………………………………50


三、支出决算表……………………………………………………………………5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50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5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50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50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50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50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50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50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50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50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50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乐山市市中区医疗保障局根据市中区三定方案,设置3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基金监管股、医药管理股。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拟订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方面的发展规划、政策以及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的运行管理。


三、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执行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


四、组织执行全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目录准入谈判规则。监督管理全区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实施,组织参与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五、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负责建立健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准入评估管理制度,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拟订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加强全区医疗保障定点机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七、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拟订全民参保计划,推进医疗、生育保险费征收管理。加强全区医保经办服务工作管理。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八、负责规划实施全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职能转变。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与市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 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对基金收缴工作,坚持应收尽收的原则,如实对医保的收支进行严格认真的会计核算,准确填写和及时上报医保基金财务月报表和季度报表,确保了医保基金运行安全及有效监控。


2、疫情期间,我局制定下发《乐山市市中区医疗保障局关于成立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乐中医保〔2020〕5号),成立区医保局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下设“一办四组”,积极号召共计112家药店、诊所为群众提供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疾病中药赠饮。对辖区内219家定点医药机构销售的70个品规药品、12个品规消毒液进行了价格监测,监测期间价格稳定,切实做好了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


3、2020年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77家,受理申请并开通省内个人账户异地直接结算定点药店86家、跨省联网结算定点医院16家。


4、2020年共预付集中采购第一、二批采购货款148.25万元,按时收回第一批预付款59.02万元,确保基金安全的同时,积极推动药品集采试点扩围工作全面落地实施。截至目前,第一批25个中选药品价格平均降幅52%,最高降幅达98%;第二批32个中选药品价格平均降幅73%;第三批56个品种正在进行合同签订。区属36家公立及基层医院采取各种措施优先使用中选药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5、切实加强基金监管,严守基金底线。2020年,完成166家定点医疗机构(含医院、诊所)的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工作,完成645家定点零售药店的现场监管。140家定点医疗机构、619家定点零售药店存在违规行为,发出整改意见通知书759份。完成3家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暂停5家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刷卡服务。组织定点医药机构严格开展自查自纠就工作,有41家医药机构在自查中发现问题,有27家医药机构在自查中发现问题。疫情防控期间现场检查定点零售药店营业情况、防疫物资进销存情况;检查乡镇卫生院开展脱贫攻坚医保政策宣传情况17家次。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主题宣传月活动,制定并发放宣传折页13000余份,要求各定点各医药机构张贴宣传海报共1000张、滚动播放公益广告57000余次,医保政策情景短片1200部,设立临时医保政策宣传点17次,接待群众4000余人次。随机抽查医药机构开展宣传工作回头看。完成单行支付认定材料的核查工作,涉及32家医疗机构共462人。完成对2019年异地中心端结算费用抽审工作,核查158人异地住院,107人特殊疾病门诊治疗的真实性。


6、我局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率先在全市开展医保监管领域的行政处罚、协议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设置工作。2020年9月28日发布《乐山市市中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医疗保险违规行为协议处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和《乐山市市中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协议处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细则(试行)》。


7、2020年,13331人次享受脱贫攻坚医疗保险住院和特殊门诊待遇,在县域内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95%,有效防止了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发生,确保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保脱贫基金三道保障线精准发力。


二、构设置


乐山市市中区医疗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乐山市市中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乐山市市中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2467.32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379.99万元,增长126.92%。主要变动原因是主要是因为:1、我单位2019年6月建账,因此收支金额为半年数据。2、2020年我单位新增下属事业单位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6人,因此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图片1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2450.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02.03万元,占98.0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48.14万元,占1.96%。


图片2


三、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2436.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11万元,占8.09%;项目支出2239.03万元,占91.9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片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02.03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37.1万元,增长/下降125.56%。主要变动原因是:1、我单位2019年6月建账,因此收支金额为半年数据。2、2020年我单位新增下属事业单位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6人,因此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图片4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02.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35%。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337.1万元,增长125.56%。主要变动原因是:1、我单位2019年6月建账,因此收支金额为半年数据。2、2020年我单位新增下属事业单位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6人,因此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图片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02.0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5万元,占0.06%;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3.18万元,占14.29%;卫生健康(类)支出1058.72万元,占44.08%;住房保障(类)支出14.87万元,占0.61%;农林水(类)支出983.89万元,占40.96%。


图片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450.1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35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就业支出(款)综合业务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323.5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小于/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2.57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28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0.81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97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850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93.47万元,完成预算100%。


9.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8.66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1.62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支出决算为533.89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50万元,完成预算100%。


13.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4.87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2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9.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23.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6万元,完成预算24.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片7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安排因公出境。


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万元,完成预算24.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0.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9年新成立,无三公经费预算吉决算支出,因此2020年较2019年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3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省医保局基金督导调研工作0.08万元;接待基金监管专项治理小组0.32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乐山市市中区医疗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03万元,比2019年增加13.33万元,增长137.42%。主要原因是1、我单位2019年6月建账,因此收支金额为半年数据。2、2020年我单位新增下属事业单位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6人,因此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乐山市市中区医疗保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乐山市市中区医疗保障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区医保局项目经费控制数”、“区医保局民生资金”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预决算编制合理;预算按进度执行。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2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预决算编制合理,支出高效各项专项经费按预算实施,项目资金的审核与拨付程序合规、手续齐全。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区医保局项目经费控制数”、“区医保局民生资金”等2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区医保局项目经费控制数”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4万元,执行数为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区医保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正常运转,主要用于区医保局差旅费、办公费、伙食费、印刷费、租赁费、维修(护)费等。发现的主要问题:年初预算不够详细。下一步改进措施:细化预算,加强会计人员的学习。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区医保局项目经费控制数


预算单位


乐山市市中区医疗保障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4万元


执行数:


23.97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4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3.97万元


其它资金:


0万元


其它资金:


0万元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障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日常工作的运转,按进度实施项目,完成预算的100%。


保障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日常工作的运转,按进度实施项目,完成预算的100%。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准入评估管理


加强保障定点机构管理


加强保障定点机构管理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拟订全民参保计划


推进医疗、生育保险费征收管理


推进医疗、生育保险费征收管理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组织实施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


确保财政资金规范使用


确保财政资金规范使用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实施全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


保障医疗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保障医疗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预算执行率指标


≥95%


100%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2021


2021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0%


100%


(2)“区医保局民生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424.6万元,执行数为1149.55万元,完成预算的81 %。通过项目实施,基本达到预期目标,保障了广大群众应有的待遇,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区医保局民生资金


预算单位


乐山市市中区医疗保障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424.6


执行数:


1149.55


其中-财政拨款:


1424.6


其中-财政拨款:


1149.55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按实足额发放医疗补助资金,并及时划拨资金,专款专用,加强对医疗补助经费的管理,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保障我区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按实足额发放医疗补助资金,并及时划拨资金,专款专用,加强对医疗补助经费的管理,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保障我区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公务员医疗补助


3592


3592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事业单位医疗补助


7740


7740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建国初期老干部


294


241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离休干部医疗费


30


28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领取医疗补助金


相关资料完善齐备


相关资料完善齐备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发放医疗补助金


按实报销并及时发放


按实报销并及时发放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医疗补助资金


专款专用


专款专用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预算执行率指标


≥95%


≥81%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发放医疗补助金


2020


2020


效益指标


时效指标


全面实现医疗补助金发放工作


100%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实现医疗补助资金


保障我区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保障我区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0%


100%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乐山市市中区医疗保障局部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区医保局项目经费控制数”、“区医保局民生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乐山市市中区医疗保障局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综合业务管理(项):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方面综合性管理事务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13.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的医疗经费。


1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指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物(款)行政运行(项):指以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等为标准安排的局机关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局机关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物(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物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2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乐山市市中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乐山市市中区医疗保障局属于财政拔款的行政单位,含下属事业单位1个(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纳入区医保局统一核算。


(二)机构职能。


乐山市市中区医疗保障局根据市中区三定方案,设置3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基金监管股、医药管理股。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拟订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方面的发展规划、政策以及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的运行管理。


三、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执行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


四、组织执行全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目录准入谈判规则。监督管理全区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实施,组织参与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五、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负责建立健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准入评估管理制度,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拟订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加强全区医疗保障定点机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七、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拟订全民参保计划,推进医疗、生育保险费征收管理。加强全区医保经办服务工作管理。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八、负责规划实施全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职能转变。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与市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 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三)人员概况。


总编制28个,其中:行政编制9个,事业编制19个。现有在职人员14人(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6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我单位2020年收入决算总额为2450.1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402.03万元,其他收入48.14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我单位2019年支出决算总金额为2436.15万。其中:基本支出197.12万元,项目支出2239.03万元。


年末结转和结余31.18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取得了以下效益:一推进医疗、生育保险费征收管理;二加强了对医保基金监管,确保财政资金规范使用。
  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2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达到了预期绩效。
    (1)区医保局项目经费控制数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该项目全年预算数24万元,执行数为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区医保局民生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424.6万元,执行数1149.55万元,完成预算的81%。


(二)结果应用情况。


1.预算管理情况。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完善资金使用审批手续,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坚持先审批,后使用, 确保预算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2.“三公”经费预算报告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 市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我单位 2020 年度“三公”经 费决算支出数为0.4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为 0.4万元, 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在公务接待方面,我单位严格遵循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原则,坚持先审批后接待的管理程序杜绝了超标准、超规格接待。


3、财务管理情况。 本单位制定有财务管理制度,细化了财务工作,明确了财务管理人员各自的责任, 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制度执行严格合规,管理规范。会计核算符合相关规定,做到了资金的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核算准确。本单位严格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4、通过评价为 2021 年度预算编制提供决策依据,预算编制更加科学、合理和准确。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单位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认真组织实施, 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相关管理规定,做到各项收支安排使用符合财政政策的要求,确保了单位正常运行和重大项目的实施,较好地完成了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和决算汇总工作,2020年目标任务基本完成,预算执行情况较好。总体评分92.7分。


2020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部门名称


乐山市市中区医疗保障局


机构设置


乐山市市中区医疗保障局属于财政拔款的行政单位,含下属事业单位1个(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纳入区医保局统一核算


主要职能职责


一、组织拟订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方面的发展规划、政策以及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的运行管理。
  三、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执行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
      四、组织执行全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目录准入谈判规则。监督管理全区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实施,组织参与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部门资金使用情况
  (万元)


预算数


决算数


预算执行率


1571.23


2402.03


1.528757725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预期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扣分原因分析


绩效情况


得  分


100


92.7


管理指标


预算编制合理性


(管理指标不设绩效指标,按指标评价内容直接评分)


10


10


预算执行率


预算执行率=1,得10分;预算执行率<1时,按预算执行率*10计算;2>预算执行率>1时,按(2-预算执行率)*10计算;预算执行率≥2时,不得分。


10


4.7


2020年3月我单位医保中心新增6人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卫生扶贫基金、贫困户医保区级补助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三公经费控制率


(管理指标不设绩效指标,按指标评价内容直接评分)


10


10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管理指标不设绩效指标,按指标评价内容直接评分)


5


5


资金使用合规性


(管理指标不设绩效指标,按指标评价内容直接评分)


5


5


政府采购规范性


(管理指标不设绩效指标,按指标评价内容直接评分)


5


5


资产管理有效性


(管理指标不设绩效指标,按指标评价内容直接评分)


5


5


履职情况


完成情况


(部门预期完成的收入金额、项目个数,质量,时效,成本等)


(部门实际完成的收入金额、项目个数,质量,时效,成本等)


20


18


效益情况


(部门预期取得的效益及受益人员满意度等)


(部门实际取得的效益及受益人员满意度等)


30


30


存在问题


仍存在预算编制不够完善,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等问题


改进措施


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让预算编制更贴合实际,使项目预算与工作结合更加紧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做好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各项绩效指标的细化、量化工作,用好用活各类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填报人:                傅欣


(二)存在问题。


预算编制不够完善,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有待提高,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等问题。


(三)改进建议。


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内部机构各股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加强财务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知识储备。


附件2


乐山市市中区项目经费控制数项目


2020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经费控制数主要用于对医疗机构的检查工作经费和征缴工作征收经费。其中对医疗机构的检查差旅费11万元、办公费等13万。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区医疗保障局是因机构改革于2019年3月新成立的部门,主要负责全区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及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的征缴及待遇支付业务的开展。该项目经费控制数主要用于对医疗机构的检查工作经费和征缴工作征收经费。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该项目按进度实施,保证了区医保局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完成了对全区所有医疗机构的检查。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成立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项目支出资金绩效评价。


2、统一部署绩效自评工作,安排项目实施、运行、财务相关人员,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结合实地考核情况,进行整理、分析。


3、评价工作小组在核实相关材料的基础上,运用相关评价方法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归纳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领导签字盖章的用款计划申请表向财政提出资金拨付申请,财政审核后将向银行请款到我单位零余额账户,最后在大平台打印支票到银行转账。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


其中11万元用于对医疗机构的检查工作经费13万元用于对征缴工作征收经费。


2.资金到位。


资金全部到位并按进度实施。


3.资金使用。


本项目的预算资金全部用于支付检查医疗机构人员的差旅费、业务需支付的印刷费、邮电费、劳务费、电费、办公费等费用,确保医疗保险征缴、基金管理工作的开展,为全区城镇居民提供了医疗保障。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区医保局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管,专款专用,把资金用到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和待遇支付等业务正常开展工作经费,项目的每笔支出均有相关的审批程序,资金拨付严格审批程序,使用规范,会计核算真实、准确。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项目于2020年1月开始实施,具体项目实施由各中心、股室负责执行,从项目实施流程的规范化、程序化来保证项目的有效开展,以实现项目绩效目标。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的每笔支出均有相关的审批程序,资金拨付严格审批程序,使用规范,会计核算真实、准确。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资金的支付必须有经办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字后才能支付,并定期进行内部审计。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0年财政预算安排区医保局项目经费控制数资金24万元。主要用于对医疗机构的检查差旅费10.98万元、办公费等12.99万。预算执行率将近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区医保局该项目资金经过一年的全面运行,达到了预期目标。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0年区医保局该项目执行情况和绩效情况达到预期的目标,项目实施情况总体良好,项目按资金按进度支付完成,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明显,群众满意度高。总体评分100分。


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主管部门


乐山市市中区医疗保障局


实施单位


乐山市市中区医疗保障局


项目1


项目名称


区医保局项目经费控制数


项目情况概述


保障区医保局征缴工作征收经费和对医疗机构的检查工作经费


资金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决算数


预算执行率


24


23.97


0.99875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预期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扣分原因分析


绩效情况


得  分


100


100


管理指标


预算执行率


预算执行率=1,得10分;预算执行率<1时,按预算执行率*10计算;2>预算执行率>1时,按(2-预算执行率)*10计算;预算执行率≥2时,不得分。


10


10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管理指标不设绩效指标,按指标评价内容直接评分)


5


5


财务监控有效性


(管理指标不设绩效指标,按指标评价内容直接评分)


5


5


项目申报规范性


(管理指标不设绩效指标,按指标评价内容直接评分)


3


3


资金分配规范性


(管理指标不设绩效指标,按指标评价内容直接评分)


3


3


信息公开情况


(管理指标不设绩效指标,按指标评价内容直接评分)


4


4


项目绩效


完成情况


(项目预期完成情况,含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


(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含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


20


20


效益情况


(项目预期取得的效益及受益人员满意度等)


(项目实际取得的效益及受益人员满意度等)


50


50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填报人:              傅欣


(二)存在的问题。


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单位的绩效目标设立还不够确细化和量化,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与经办服务力量薄弱矛盾突出。


(三)相关建议。


今后项目资金支出中,我们将尽可能的用有限的资金平衡每年的工作任务,做到科学、合理的分配资金,在财政资金按时到位的情况下,有序开展医疗保险工作,以确保医疗保险各项工作保质完成。


区医保局民生资金项目


2020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职能: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落实待遇政策,完成区两级下达工作任务,按实足额发放医疗补助资金,并及时划拨资金,专款专用,加强对医疗补助经费的管理,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保障我区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依据:公务员医疗补助及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补助根据《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实施意见》(乐中府发﹝2002﹞91号)以及《乐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乐山市财政局关于完善市级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的请示》(乐老社﹝2002﹞99号)、《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国初期老干部医疗补助立项依据根据《关于调整建国干部医疗照顾的通知》(乐中委组﹝2014﹞21号)要求以及乐中委老﹝2016﹞8号要求以及乐中委老﹝2016﹞8号文精神,进一步关心和照顾我区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干部,评估内容符合中央决策部署,符合省委、省政府对建国初期老干部重点任务要求、发展规划、优先发展重点以及部门的职能分工,具有现实需求,具有明显的社会或可持续性效益必要性。离休人员医疗费立项依据《关于统一市本级离休干部医疗待遇管理机构和管理办法的通知》乐老社发﹝2006﹞89号;(2)《乐山市财政局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本级离休干部及地厅级实职领导干部医疗费有关情况的请示》乐市财政社﹝2013﹞1号。离休干部的医疗费实行特殊管理。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1离休老干部门诊费用按1500//年标准执行,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住院费用管理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局、省劳动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川组﹝2007﹞59号)执行。(2)建国初期老干部医疗补助在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在按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后,其自付部分(不含完全自费和起付线),由报销90%调整为报销95%;当年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门诊费用(除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外),扣减当年个人账户资金额度后,由报销70%,全年最高报销金额不超过3000元,调整为取消报销比例限制,全年最高报销金额不超过4000元。门诊费用中应报销部分,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住院费用中应由个人负担部分,由医院向本人收取;应报销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院结算。(3)公务员按享受人员工作总额的3%安排预算。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医疗补助。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民生项目包含公务员医疗补助、离休人员医疗费用、建国初期老干部医疗补助、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医疗补助。


2.项目实施情况:项目于2020年1月开始实施,具体项目实施由征缴股、医疗审核股提供支付计划,财务按计划执行,从项目实施流程的规范化、程序化来保证项目的有效开展,根据计划目标,该项目实际投资完成额达到既定任务量,对照项目计划,该项目实际保质保量完成。对照预定进度计划,该项目实际完成进度与预期基本一致。


3.该项目按相关政策申报资金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成立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项目支出资金绩效评价。


2、统一部署绩效自评工作,安排项目实施、运行、财务相关人员,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结合实地考核情况,进行整理、分析。


3、评价工作小组在核实相关材料的基础上,运用相关评价方法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归纳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医疗审核提供的支付计划向财政提出资金拨付申请,财政审核后将资金划拨到经费账上,经费账再转入医保基金专户。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根据区本级公费医疗支出水平和基本医疗报销筹资水平及财政承受能力确定,渠道合法合规,评估内容具有公共性,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筹资渠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筹资结构合理,资金来源渠道明确,各渠道资金到位时间、条件能够落实,资金到位及时。


2020年财政预算安排部门民生经费控制数1424.60万元。其中公务员医疗补助850万元,主要用于对公务员医疗报销及门诊个账划拨,2020年已支付850万元,预算支付率100%;离休人员医疗费预算100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老干部医疗费用报销,2020年已支付67.33万元,预算支付率67.33%;下达建国初期老干部医疗补助经费174.6万元,主要用于建国初期老干部医疗费用报销及门诊个账划拨,2020年已支付103.18万元,预算支付率59.09%;下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医疗补助30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参照公务人员医疗费用报销,2020年已支付129.04万元,预算支付率43.01%。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区医保局严格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进行管理及核算,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管,专款专用,保障待遇支付落到实处。项目的每笔支出均有相关的审批程序,资金拨付严格按审批程序,使用规范,无截留、无挪用、无挤占等违规现象的发生,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公务员医疗补助由党组会通过,根据文件精神,延续历年模式业务股室出计划,向财政申请资金,财务执行。其他医疗补助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由业务股室出计划,向财政申请资金后,财务及时按计划拨付给医疗待遇受益人


四、项目绩效情况    


本项目的预算资金主要用于公务员、离休人员、建国初期老干部、事业人员参照公务员医保待遇支付,完成公务员、建国初期老干部门诊个账划拨及医疗待遇支付。


区医保局该项目资金经过一年的全面运行,达到了预期目标,让待遇受益人享受到了应有的待遇。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基本完成了2020项目数量、质量、时效、效益、满意目标管理任务。


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主管部门


乐山市市中区医疗保障局


实施单位


乐山市市中区医疗保障局


项目2


项目名称


区医保局民生资金


项目情况概述


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民生项目包含公务员医疗补助、离休人员医疗费用、建国初期老干部医疗补助、失业单位参照公务员医疗补助


资金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决算数


预算执行率


1424.6


1149.55


0.806928261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预期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扣分原因分析


绩效情况


得  分


100


97.1


管理指标


预算执行率


预算执行率=1,得10分;预算执行率<1时,按预算执行率*10计算;2>预算执行率>1时,按(2-预算执行率)*10计算;预算执行率≥2时,不得分。


10


8.1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管理指标不设绩效指标,按指标评价内容直接评分)


5


5


财务监控有效性


(管理指标不设绩效指标,按指标评价内容直接评分)


5


5


项目申报规范性


(管理指标不设绩效指标,按指标评价内容直接评分)


3


3


资金分配规范性


(管理指标不设绩效指标,按指标评价内容直接评分)


3


3


信息公开情况


(管理指标不设绩效指标,按指标评价内容直接评分)


4


4


项目绩效


完成情况


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424.6万元,其中公务员医疗补助850万,离休人员医疗费用100万,建国初期老干部医疗补助174.6万,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医疗补助170.96万。


公务员支出850万元,离休人员医疗费用67.33万,建国初期老干部医疗补助103.18万,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医疗补助129万


20


19


受疫情影响,该部分人群均为年老群体,为避免感染风险,就医率大幅度下降


效益情况


项目完成情况良好


完成公务员个账划拨,完成拨付公务员本地医疗费用离休干部及建国干部的医疗费拨付


50


50


存在问题


预算编制不够完善,合理性有待提高,由于人员及费用动态变化,易造成当年预算执行率降低,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等问题。


改进措施


完善预算编制,及时与相关股室和部门衔接,确定当年人员数,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绩效管理工作。


 填报人:              蒲宁


(二)存在的问题。


预算编制不够完善,合理性有待提高,由于人员及费用动态变化,易造成部分预算资金执行率降低,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等问题。


(三)相关建议。


无。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索引号:511002MB1562638X/2021-00039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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