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乐山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是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行政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全区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局机关现有办公室、财务股、安全生产管理股、重点项目推进股、工程建设管理股、交通运输管理股、铁路建设股共7个股室。
(二)机构职能。乐山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全区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指导农村客运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公路路政管理、承担县、乡道的管理和维护、负责全区水上交通管制、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等。
(三)人员概况。市中区交通运输局在编在职人员23人,常青树领导6人,离退休人员22人(含提前退休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20年乐山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年初收入总额为1120.7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82.77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737.98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20年支出22814.93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
乐山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按时按要求填报了预决算及绩效目标。
2020年收入决算总额为21639.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648.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2976.62万元 。
2019年支出决算总额22814.9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6793.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1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788.2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152.3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90.69万元,农林水支出147.2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6.29万元,其他支出150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3324.31万元。
(二)执行管理情况。
市中区交通运输系统水、电、燃油费都厉行节约原则,
节能降耗控制良好,水电费支出较上年增加支出0.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增加支出0.54万元。
“三公”经费方面,2020年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
经费,公务接待费支出6829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本年的公务用车由国资管理监督局统一管理,所以未在本单位进行报账。
2020年财返收入737.98万元,主要是用于交通建设省级补助资金标示标牌、厕所革命、机保中心、安保工程、乐汉线、国家公路网命名编号调整工作经费、道路抢险经费及车辆购置税经费支出,预算严格按项目执行进度申请计划,无超预算情况发生。
(三)综合管理情况。我单位逐步健全并完善内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依法进行预算、决算及其它信息公开,资产管理逐步规范,依法接受财政的各项监督。
(四)整体绩效
我局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制度。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内控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资金专款专用,拨付及时,使用较规范,财务会计资料真实,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和其它违规问题。部门职责履行到位,服务对象满意。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市中区交通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细化、预算按进度执行,项目资金的审核与拨付程序合规、手续齐全,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四川省“十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存在问题
1、绩效目标的设定和各项指标的理解认识还不到位,重项目争取及资金分配,轻绩效评价的现象还客观存在。
3、在会计账务处理中存在会计科目部门经济分类科目理解不到位。
(三)改进建议
1、加强财经制度、财经法规知识的学习积累,进一步强化资产管理,有差异的地方将进行账务调整,做到账表一致。
2、提高对预算绩效管理的认识,充分理解财政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依据部门职责和年度工作重点,平衡好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3、会计核算要更加规范,对单位财务工作进行更加科学地管理、以便更好的进行绩效评价,充分发挥资金效能。
乐山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