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项目基本情况:2020年特困人员生活费
根据乐中府常【2017】209号《关于<关于提高我区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及发放护理费有关问题的请示>的议定事项通知》,按实际入住特困人员申请资金,用于特困人员伙食、被装、水电、零用等开支,保障特困人员晚年生活幸福美满。
(二)项目绩效目标
财政预算下达资金77.64万元(每月按入住特困人员申请资金),全年实际支出76.18万元。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该项目为专项拨款资金,资金到位情况与资金计划进行比对,资金到位率98%、到位及时(每月按实际入住特困人员数申请使用资金),因实际入住人数未达到预算人数,实际开支离预算绩效目标存在一定的差距。。
2.资金使用。
我单位在实际的支付中支付了特困人员(月平均117人)生活费,每月由我单位向市中区财政申请资金,财政审批后由我单位自行采购生活物资、被装,自行缴纳水电费、发放零用等。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2020年特困人员生活费系专项资金,设置了专账进行财务核算,资金使用符合财务制度规定,项目实施专项经费均已按照相关规定专款专用,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的实施由项目我单位申报,区民政局监督实施。
2020年特困人员生活费实施流程是:我单位上报区财政局实际入住人员情况—申报财政资金—单位自行使用和管理。
我单位严格按国家相关政策对该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使用流程在相关政策框架内运行,无弄虚作假、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现象。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0年特困人员生活费项目已顺利实施完成。并由区财政局、区民政局进行监督实施。有效保障了我单位特困人员的基本权益。
(二)项目效益情况
2020年特困人员生活费切实解决了我单位入住特困人员生活的实际问题,满意度测评效果良好。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我单位2020年预算为77.64万元,实际支付资金为76.18万元,实际支付为98%,资金未使用完,是因为入住特困人员数未达到预算数。
(二)相关建议
建议财政和民政部门进一步加强监管,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加强特困人员生活费的管控,适当提高特困人员生活费,使国家财政资金用到实处,解决民生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