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总工会2020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人员经费项目)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1-05-25 字体:[]


2020年度乐山市市中区总工会


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人员经费项目)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2020年区总工会预算人员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申报1个,预算资金13.43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困难职工帮扶,原市属企业移交市中区劳模生活补助,市中区劳模生活补助等支出。


(二)项目实施情况。


1.春节送温暖慰问金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由县级领导现金慰问。


2.金秋助学资金按照应届一本生2000元/人,应届二本和往届在读生1000元/人,高中生和职高生1000元/人的标准,由区总工会统一银行转账发放。


3.劳模生活补助由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按月制定拨款报告,区总工会根据拨款报告金额转账至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账户,再由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转账至各劳模银行卡。


(三)资金投入情况。2020年项目预算绩效申报资金13.43万元,区财政局批复资金13.43万元。主要用于金秋助学,送温暖,原市属企业移交市中区劳模生活补助,市中区劳模生活补助等支出。


(四)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帮扶困难职工90余人,劳模生活补助20余人,使广大困难职工、劳模切实感受到工会组织的关怀和帮扶,起到了拾遗补缺、救急济困的作用,受到职工群众拥护和社会好评。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组织情况。区总工会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相关要求,具体负责绩效评价工作,形成综合报告。


(二)评价指标体系。严格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对该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三)评价方法。项目绩效评价原则是依法依规、客观公正、绩效导向、科学评估、规范有效,主要通过绩效评价方法中的因素分析法进行评价。


(四)评价标准。评价从项目的完成率、完成时效、项目质量、数量、群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量化、具体分析。


综合评价结论


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中,实际支出与项目规定的用途一致,资金使用做到公开、公平,按程序上报和审批。严格遵守财务制度,无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行为,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综合评分为100分。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该项目决策主要依据市中区财政局《关于编制部门2020-2022年支出规划和2020年部门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乐中财政与〔2019〕35号)、《关于印发<乐山市市中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乐中财政监〔2020〕10号)、《关于印发<乐山市中区区级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乐中财政监〔2020〕11号)。


区总工会认真规划和制定 2020年项目预算申请并已批复,项目资金已全部下达,按计划及时认真实施项目。


(二)项目管理情况


明确了项目实施范围为困难职工、原市属企业移交市中区劳模、市中区劳模,安排了工作人员负责监督工作,对资金使用进行指导服务,加强了项目监督管理,项目资金按照规定要求使用,做到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加强了对项目资金的管理,确保项目的使用绩效。


(三)项目产出情况


2020年劳模补助费和困难职工帮扶费已通过银行转账和现金慰问的方式发放到位,执行有效且及时,资金无截留、无挪用。


(四)项目效益情况。


从近年情况来看,市中区总工会推广实施人员经费项目反响良好,专项资金严格按照要求管理、分配、使用,起到了拾遗补缺、救急济困的作用,受到职工群众拥护和社会好评。


五、存在主要问题


通过自查和自我评估,区总工会项目资金管理能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但预算编制不够精细化,还需进一步加强。


六、相关措施建议


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加强项目经费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完整性,强化确保资金及时、准确支付。


                                乐山市市中区总工会


                                 2021428


索引号:008555211/2021-00007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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