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部门预算项目经费控制数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乐山市市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项目经费控制数项目类型为基本运转,是为保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基本运转支出经费、市中区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经费、涉军群体信访维稳工作经费申报的预算项目。2020年年初预算数30万元,财政拨款收入项目经费36万元,项目拨款支出35.86万元。
2020年总体目标是: 保障局机关履行基本职能正常运转,研究分析全区退役军人信访工作情况,负责有关信访事项的接待、处理和答复,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推动建立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应急联动机制,协调处理有关突发事件。建立健全包含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等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制,建设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的退役军人事务应急指挥视频综合应用平台,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建成“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绩效管理机制,根据乐山市市中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部门整体、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乐中财政监〔2021〕13号)文件要求,我局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此项工作,按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绩效评价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由业务分管领导直接负责,明确了工作责任科室,确定专人将绩效评价工作落到实处,树立“谁使用资金,谁实施自评”的思想,由综合股牵头,其他业务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配合完成自评工作。
三、综合评价结论
2020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根据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20年度项目经费控制数绩效评价得分为95.5分。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我局根据区财政局《关于编制部门 2020-2022 年支出规划和2020 年部门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乐中财政预〔2019〕25号)文件要求,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按各业务科室职能全面编制2020年度项目经费控制数绩效目标并提交人代会审查。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与工作规范(暂行)》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19]25号);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关于退役军人工作机构政治文化环境建设的规范〉实施方案》的通知(川退役军人发〔2019〕75号;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应急指挥视频综合应用平台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川退役军人[2019]51号);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为弥补基本支出公用经费不足,保证机关正常运转,履行基本职能必须保证的刚性支出,2020年预算项目经费控制数30万元。
(二)项目管理情况
2020年项目经费控制数项目经费实行专款专用,项目补助支出均按相关的文件授权审批,资金拨付严格审批程序,使用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建立健全项目实施预算方案、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有符合规定的法定票据,并由该项目分管负责人及主要负责人审核报销,没有截留、挤占或挪用项目资金的情况。
(三)项目产出情况
2020年,保障局机关履行基本职能正常运转,研究分析全区退役军人信访工作情况,负责有关信访事项的接待、处理和答复,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推动建立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应急联动机制,协调处理有关突发事件。完成全区16个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和179个村(社区)服务站建设,2020年服务中心建成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创建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10个,较好完成全区涉军群体信访维稳工作。
(四)项目效益情况。
2020年机构运转正常,建立了完善的退役军人服务体系,维护涉军群体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公众和上级部门满意度≥95%。
五、存在主要问题
1、单位机关经费运行偏紧。
2、信访工作任务较重,进京劝返开支较大,导致经费不足申请追加信访专项经费的情况。
六、相关措施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重视预算的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确度。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
3、对财务人员和业务经办人员加强培训,特别是针对《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乐山市市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