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度部门预算民生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乐山市市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民生资金项目类型为民生保障,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有关文件规定,各级财政安排用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服务管理的优抚对象等人员相关待遇,拥军优属活动、就业安置资金申报的预算项目。2020年年初预算数3928.40万元,财政拨款收入项目经费4204.17万元,项目拨款支出4125.83万元。
2020年总体目标是: 按时足额发放相关人员待遇,维护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促进国防和军队建设,保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建成“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绩效管理机制,根据乐山市市中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部门整体、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乐中财政监〔2021〕13号)文件要求,我局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此项工作,按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绩效评价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由业务分管领导直接负责,明确了工作责任科室,确定专人将绩效评价工作落到实处,树立“谁使用资金,谁实施自评”的思想,由综合股牵头,其他业务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配合完成自评工作。
三、综合评价结论
2020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根据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20年度民生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得分为98分。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我局根据区财政局《关于编制部门 2020-2022 年支出规划和2020 年部门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乐中财政预〔2019〕25号)文件要求,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按各业务科室职能全面编制2020年民生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并提交人代会审查。
根据《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川退役军人发(2019)94号;川办发〔2001〕126号;军政老[2019]640号文件(密件);《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兵工作的通知》(乐府办发(2013)21号)、《关于<关于追加参军入伍大学生一次性奖励金的请示>的议定事项通知》(乐中府常〔2017〕126号)、《关于<关于调整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发放标准的请示>议定事项的通知》乐府常定〔2014〕172号、民发〔2005〕135号;《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和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等部门《印发〈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国转联[2001]8号)等相关文件,2020年预算优抚对象区级配套经费595万元,优抚对象自然增长40万元,现役军人、军队离退休老干部牺牲病故死亡抚恤250万元,义务兵家属优待金1138万元,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地方补助160.4万元,拥军慰问费40万元,企业军转干生活困难补助910万元,自主择业军转干医保经费195万元,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600万元。
(二)项目管理情况
2020年民生资金项目经费实行专款专用,项目补助支出均按相关的文件授权审批,资金拨付严格审批程序,使用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建立健全项目实施预算方案、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有符合规定的法定票据,并由该项目分管负责人及主要负责人审核发放,我局根据退役军人工作总体布属和发展以及资金使用要求,将项目资金全部通过到“一卡通”发放到位,坚持“专款专用”的使用原则,保证了资金的使用绩效,没有截留、挤占或挪用项目资金的情况。
(三)项目产出情况
2020年,我局按时足额发放5260名在乡复员、带病回乡、1-4级伤残军人、参战参核人员补助594.69万元,优抚对象自然增长28.42万元,现役军人、军队离退休老干部牺牲病故死亡抚恤236.37万元,义务兵家属优待金1160.91万元,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地方补助160.4万元,春节、八一期间对部队和部分优抚对象、重点人员、烈属慰问46万元,792名企业军转干的生活困难补助1142.94万元,291名未退休自主择业军转干医保经费192.14万元,2020年157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563.96万元。
(四)项目效益情况。
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和平,维护退役士兵合法权益,解除适龄青年应征入伍后的后顾之忧,鼓舞部队土气,巩固国防,维护国家社会稳定,直接受益对象满意度≥95%。
五、存在主要问题
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等工作还需加强
六、相关措施建议
1、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各科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
3、对财务人员和业务经办人员加强培训,特别是针对《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乐山市市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