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信访局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负责处理群众给区委、区政府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地向区委、区政府领导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
(二)承办上级党委、政府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信访批示的落实情况;向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三)协调处理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到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检查、指导、协调各镇、街道和区级各部门的信访工作。
(四)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通报重大信访问题和信访事件。
(五)了解掌握全区信访和群众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
(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概况
综合股,负责机关人事、文秘、档案、保密等行政事务和后勤保障;负责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重要文件的起草;负责信访工作的调研,综合分析,反映信访动态和信息。
信访股,负责接待群众到区委、区政府及以上机关单位的来访事项办理;处理群众到区委、区政府及以上单位的上访和有关突发事件;负责指导区群众来访接待中心的日常工作;协调处理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在群众来访中遇到的复杂问题;对全区接访工作进行具体指导。
督查督办股,负责对信访工作的法规、规章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承办上级机关及其领导同志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对重要来信来访进行查办;对全区各级、各部门办理重要信访事项和来访事项的复查工作进行查办、协调和调研督导;负责对改进工作、追究责任、完善政策“三项建议权”的行使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督促检查中央、省、市、区信访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议定或交办事项的贯彻落实;负责办理群众给区委、区政府及以上机关单位来信事项办理;负责对群众意见建议的办理和反馈工作;负责对群众信访进行综合分析,反映重要信息;对全区办信工作进行具体指导。
网络股,负责承办网上投诉事项、承担“省长信箱”和人民网网民给省委书记、省长、市委书记、市长留言的办理、反馈、综合分析工作、反映网络重要信访信息;承办国家信访局投诉受理办公室交办的投诉受理事项;对全区网上信访工作、信访系统建设工作和信访系统投诉受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下属单位:区群众来访接待中心,负责做好来访群众反映问题的登记、收集、反馈及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上访群众的现场疏导等工作。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1年区信访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33.4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33.43万元(数据来源为公开表的“收支预算总表”),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支减少17.44万元,主要是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区信访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区信访局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区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区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175.5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14.35万元,主要因为:坚持厉行节约。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28.4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较上年减少1.41万元,主要因为:保险基数年度下调。
(三)医疗卫生6.6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较上年减少0.34万元,主要因为:保险基数年度下调。
(四)住房保障支出22.76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较上年增加1.33万元,主要因为:住房公积金年度调资。
按支出经济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 工资福利支出158.4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
工资福利等支出。
(二) 商品和服务支出38.70万元,主要用于信访工作
开展等支出。
(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7万元,主要用于
工作餐、独子费等支出。
(四)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06万元,主要用于用工控
制数工资保险等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按照《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以及其他费用。区信访局2021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合计安排预算17.20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情况
区信访局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共0元,其中,用2021年项目预算资金安排的采购项目共0个,预算0元;用2021年公用经费预算安排的采购项目共0个,预算0元;用2021年财返资金安排的采购项目共0个,预算0元。
七、绩效管理情况
2021年,区信访局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全面开展部门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编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随部门预算一并提交区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涉及资金233.43万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100%。选取了1个项目编制支出绩效目标即信访维稳工作,项目总金额16万元,占部门项目预算支出总额的100%,并严格按申报内容实施项目。
八、其他单位需要作出说明的预算事项 无
九、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2021年区信访局预算信息公开表》
《2021年区信访局项目绩效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