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口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1-04-08 字体:[]


水口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区委、区政府的决定,研究决定辖区内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领域事业发展的重大事项并组织实施。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统一战线工作;统筹协调辖区内各领域党建工作,推进社区党建、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和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统筹抓好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


(三)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推进基层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造良好社会环境。负责指导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四)负责拟定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经济发展,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农民增收。


(五)负责拟定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残疾人保障、社会保障、退役军人服务、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等工作,推进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落实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政策。


(六)负责拟定乡村振兴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产业升级转型、美丽乡村建设、农村文化生活繁荣、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农村综合改革、脱贫攻坚等工作。


(七)负责城乡基层治理工作,深化党建引领城乡基层治理,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基层治理工作格局,推进和谐宜居乡村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社会治理、信访维稳、法治建设、防邪、禁毒、民族宗教等工作。


(八)负责辖区公共事务综合管理,参与辖区规划建设,负责拟定村镇国土空间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点工程建设、乡村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等管理工作,对辖区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提出建议。


(九)负责统筹协调综合执法、城镇和市场监管工作,统筹组织协调指挥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


(十)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置管理机制,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


(十一)负责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做好网格化环境监管,开展自然资源、环境保护隐患排查和治理,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自然资源、环境违法行为。


(十二)负责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加强普法依法治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负责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十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


(十四)负责编制和执行本级预算、决算。加强本级财政、所属事业机构以及村(社区)财务的核算和监督。


(十五)根据法定职责或受委托承担辖区内审批服务、公共服务、各类社会事务服务等职责。负责制定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建立清单动态调整和公示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加公信力。


(十六)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020年主要工作


一、众志成城,全力夺取战疫抗洪“双胜利”。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坚决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特大洪涝灾害遭遇战,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一往无前,全力创造“文旅”新佳绩。紧扣“文旅发展年”经济工作主题,配合区上建设“核心区”步伐,依托我镇产业融合,打造乐山“后花园”。


三、转型升级,全力推动经济发展“高质量”坚持农业多贡献、工业挑大梁,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和重大项目建设,筑牢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撑。


四、城乡统筹,全力打造生活“宜居地”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城乡改造建设,不断提升城乡综合服务功能和聚集力。


五、改善民生,全力提升群众生活“幸福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写好民生答卷,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六、转变作风,全力开创政府工作“新局面”不断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切实把各项决策部署转化为具体行动和工作实效,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部门概况水口镇行政单位1个。核定人员编制48个,其中行政编制31个,事业编制17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2021年水口镇收入预算总额为997.49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97.4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997.49万元,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支减少92.39万元,主要是因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均减少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水口镇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社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630.49万元,是用于保障水口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367万元,是用于保障水口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508.0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主要包括:村、社区办公经费、村社干部报酬、保险, 三支一扶人员工资及保险,工业集中区还房小区遗留问题费用。较上年减少55.99万元,主要因为减少工业集中区还房小区遗留问题费用。(二)社会保障和就业95.3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较上年减少19.35万元,主要因为控制费用支出。(三)医疗卫生18.8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较上年减少1.65万元,主要因为压缩开支。(四)住房保障支出67.42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较上年减少9.32万元,主要因为压缩开支。(五)农林水支出307.73万元,较上年减少6.08万元,主要因为压缩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水口镇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30.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1.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09.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2021年,水口镇政府性基金无预算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按照《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情况我单位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无。


九、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去年底,水口镇共有车辆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无。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绩效管理情况2021年,我单位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全面开展部门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编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随部门预算一并提交区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涉及资金569.91万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57%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2021年水口镇预算公开表


索引号:12131331313111/2021-00013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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