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中的基本职责
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设正科级综合办事机构一个,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内设秘书股、行政股2个股级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人事代表联络、监察和司法、财政预算经济、教科文卫、城环资、农业农村六个工作委员会。
1.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如下:
(1)承担区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及党组会等有关会议的筹备和服务工作。
(2)负责常委会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审核、校对、打印、分发;办好《公报》、《信息调研》;做好机关公文的收发、传阅、立卷、归档、保密、保卫工作和图书资料管理工作。
(3)负责区人大常委会开展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
(4)负责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宣传及理论研究工作。
(5)负责需提请区人大常委会被任免干部材料的审查工作;部门工作评议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换届选举办公室日常服务工作。
(6)负责机关党建、精神文明、机关政治学习的组织工作和常委会机关的目标管理工作。
(7)负责机关的人事管理、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8)负责机关后勤管理,承担机关财务、办公用品、设备维修、国有资产管理和车辆调度、维修及管理工作。
(9)承担与“四大家”、“两院”及部门的联系、协调和对外联系接待工作。
(10)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如下:
(1)围绕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进行调查研究,组织专题调查,开展执法检查,提出建议、意见,提供有关法律依据和参阅资料。
(2)承担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对国家的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规章以及全国、省、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决议、决定性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调查的检查,并提出报告等方面的工作。
(3)承办常委会议题的视察调研,草拟与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调研报告、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
(4)承办上级人大常委会发来的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事项,提出修改意见综合上报工作。
(5)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提出建议和意见。
(6)督促检查“一府两院”认真办理议案和代表的建议、批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7)承担外地人大常委会与本工作委员会对口部门来访接待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8)指导乡镇人大工作和做好联系代表工作。
(9)承担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上级人大常委会及领导交办的事项。
(二) 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人大政治建设,进一步彰显根本政治制度优势。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开展好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认真学习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在我区的贯彻落实。
2.加强监督职能发挥,进一步推动重大举措有效实施。围绕助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开展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执行、预算调整、财政决算、审计工作、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政府性债务等工作报告,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监督;紧扣全区中心工作,紧跟加快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十四五”规划推进等重大战略实施进程,聚焦构建新发展格局、环境保护、文旅融合、乡村振兴、征地拆迁、老旧小区改造、“园区建设提升年”重大投资建设项目等重点任务,努力提高工作监督的深度和精准度。对《乐山大佛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同时,积极配合市人大围绕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等搞好立法调研工作。
3.加强代表依法履职,进一步密切联系广大人民群众。建好管好用好“人大代表之家”等履职平台,加强代表工作阵地建设,强化代表履职培训,按市人大安排依法稳妥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高质量办好代表议案建议。各级人大代表要扎根于人民之中,更加紧密、经常性地联系人民群众,通过调研、视察、走访以及代表接待日、网络平台、主题活动等方式和渠道,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反映群众诉求,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4.加强固本强基工作,进一步提升人大整体能力水平。持党建统领,全面加强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委的党建工作。深化和拓展“四讲四有”人大机关建设,打造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湛、纪律严明的模范机关。进一步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严政风、转作风、正会风,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人大干部队伍。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宪法法律学习。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坚决落实省委巡视、区委巡察反馈整改要求,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在区委的领导下,统筹推进区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加强人大舆论宣传工作,讲好人大故事、展现代表风采,不断提升信息化工作水平。
二、部门概况
乐山市市中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属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核定人员编制16个,其中行政编制14个,行政工勤编制2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1年区人大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373.7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73.76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73.76万元,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支增加42.53万元,主要是因为增加人大会议经费、项目经费控制数、新增人员相关经费。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乐山市市中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人大改革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区人大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区人大机关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303.7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会议经费、人大干部培训、工委业务支出、邮电费等,较上年增加39.00万元,主要因为:增加人大会议经费、项目经费控制数及新增人员相关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34.4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遗属生活补助、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较上年增加2.28万元,主要因为: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正常调整、遗属生活补助标准调整。
(三)卫生健康支出7.8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较上年增加0.52万元,主要因为:医疗保险正常调整。
(四)住房保障支出27.69万元,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较上年增加0.73万元,主要因为:住房公积金正常调整。
按支出经济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工资福利支出220.7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伙食补助、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46.24万元,主要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退休活动费、党组织活动费、工会费、福利费等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81万元,主要用于奖励金、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四)机关资本性支出6.0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按照《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以及其他费用。区人大部门2021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合计安排预算78.24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情况
我单位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共5.55万元,其中,用2021年项目预算资金安排的采购项目共 4个,预算5.55万元;用2021年公用经费预算安排的采购项目共0个,预算0万元;用2021年财返资金安排的采购项目共0个,预算0万元。
七、绩效管理情况
2021年,我单位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全面开展部门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编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随部门预算一并提交区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涉及资金373.76万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100%。选取了2个项目编制支出绩效目标,分别是区人大办项目经费控制数、人代会经费,项目总金额74.00万元,占部门项目预算支出总额的100%,并严格按申报内容实施项目。
八、其他单位需要作出说明的预算事项
无。
九、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2021年乐山市市中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预算信息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