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山市市中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1-03-24 字体:[]

关于乐山市市中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主要职能:(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有关工作,承担全区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安全生产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地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保障能力建设。
  (八)按照上级相关政策和区委、区政府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十)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市下拨及区本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重点工作:(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压紧压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监管模式,细化各环节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严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持续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七进”活动,大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和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继续做好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企业法人代表、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安全技能和素质。


(三)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加大培训教育和监管执法力度,保持执法强度,形成高压严管的常态化机制,层层传导压力,着力破解不会执法、不敢执法等难题,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积极开展计划执法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


(四)进一步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应急机制体制建设,推动各项综合性应急演练工作有计划开展,认真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强化应急演练,落实协调联动、应急值守、物资储备、预警信息发布等应急保障,确保发生险情第一时间应对处置。


(五)进一步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按照“一企一专班”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帮助企业在最短时间内恢复生产秩序。严防次生灾害发生,组织专业队伍对山洪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道路桥梁等进行全覆盖排查,及时开展整治消除隐患。妥善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分类实施全区河心岛避险、搬迁,科学谋划凤洲岛灾后重建工作。


二、部门概况


区应急管路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1年区应急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454.90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54.9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54.90万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支增加58.83万元,主要是因为新设应急指挥中心,人员增加。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区应急管理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区应急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区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专项项目主要用于那些方面),较上年增加50.23万元,主要因为:新增机构和人员。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较上年持平,主要因为:2021年无新增退休人员。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较上年增加1.95万元,主要因为:新设机构,人员增加。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较上年增加6.65万元,主要因为:晋级晋档,在编人员增加。


按支出经济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 工资福利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社保、奖金等人员经费


(二) 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公用经费、党组织活动经费、工会经费 、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退休人员补助、其他交通费等日常支出


(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独生子女费等费用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按照《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合计安排预算454.90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情况


我单位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共60元,其中,用2021年项目预算资金安排的采购项目共1个,预算60元;用2021年公用经费预算安排的采购项目共0个,预算0元;用2021年财返资金安排的采购项目共1个,预算60元。


七、绩效管理情况


2021年,我单位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全面开展部门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编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随部门预算一并提交区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涉及资金454.9万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100%。选取了3个项目编制支出绩效目标,分别是应急指挥工作经费、安全员防护补贴、地方自然灾害补助,项目总金额 134.52万元,占部门项目预算支出总额的89.37%,并严格按申报内容实施项目。


八、其他单位需要作出说明的预算事项



九、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2021年区应急管理局预算信息公开表》


索引号:735893890/2021-00011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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