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1-03-05 字体:[]


乐山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报告范围包含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负责全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全区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建立全区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负责统筹全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管理全区地质勘查管理和地质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区地质灾害、森林防火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组织林木种子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全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的管理和监督工作。推动全区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合作。制定并实施全区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巡查相关工作。查处全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等违法案件。


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总结历年征收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和教训,优化征收工作流程,提高征收工作效率,加强与市级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按照市、区党委和政府工作安排开展工作,积极保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需求,推动苏稽新区开发和大佛景区扩容提质;加大拟出让地块征收工作力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拟出让地块清场交地。


二是做好地质灾害防灾基础工作,加强全区地质灾害隐患的全覆盖巡查排查工作,落实专职监测、预警预报、主动避险等各项防灾措施,继续做好受地质灾害威胁农户避险搬迁和地质灾害治理及排危除险项目。加强矿产资源日常监督管理,坚决查处无证开采和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确保非煤矿山领域安全。


三是做好全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工作和林权数据库整合工作。做好全省政务一体化平台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精准查询系统对接,努力构建便捷高效、便民利民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体系,推进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全面完成农村房地一体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不动产登记数据成果入库与整合汇交等工作任务。履行林权登记职责,全面将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纳入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


四是继续做好森林资源监测工作,做好我区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工作;继续强化采伐限额管理,确保全年不突破森林采伐限额;继续抓好林地保护管理;抓好森林防灭火专项问题的整治工作。持续推进我区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做好森林病虫害监测预报工作和林业植物检疫工作,大力宣传林业有害生物传播的危害;做好苗木产地检疫、苗木调运检疫和复检工作;做好种苗工作,加强种苗监管,推进种质资源普查进度。


五是根据项目需求和城市发展需要开展国有土地使有权收回工作。开展迎阳、凌云两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认真编制并执行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抓好供地工作,进一步提高建设用地批后供地率,保障重点项目用地。坚决落实净地供应制度和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


六是持续推进动态巡查、卫片执法、土地征收申请强制执行、闲置土地调查等常态工作的同时,重点狠抓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查处整改。


七是扎实推进“绿秀嘉州”行动,确保实现全区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


八是稳步推进我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积极融入市级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形成“多规合一”的市中区国土空间规划;按照自然资源部“多审合一”的要求,持续做好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工作;积极有序推进“多规合一”村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小挂钩”项目开展,督促镇(街道)加快推进项目进度。


二、部门概况


乐山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部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1年乐山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7653.2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653.26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653.26万元,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支增加5929.89万元,主要是因为增加了国有土地收储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经费。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乐山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乐山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乐山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乐山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21.08万元,主要因为:人员数减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较上年减少9.1万元,主要因为:单位职工人数减少。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较上年减少2.13万元,主要因为:单位职工人数减少。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较上年减少6.02万元,主要因为:单位职工人数减少。


(五)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41.23万元,主要因为:项目支出增加。


(六)城乡社区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基金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6018万元,主要因为:项目支出增加。


按支出经济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工资福利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工资、津补贴等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为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按照《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乐山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部门2021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合计安排预算158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情况


我单位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共0元,其中,用2021年项目预算资金安排的采购项目共0个,预算0元;用2021年公用经费预算安排的采购项目共0个,预算0元;用2021年财返资金安排的采购项目共0个,预算0元。


七、绩效管理情况


2021年,我单位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全面开展部门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编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随部门预算一并提交区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涉及资金7653.26万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100%。选取了8个项目编制支出绩效目标,分别是基本运转经费、地质灾害年度巡查排查调查评价、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项目、市直管区外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国有土地收储、土地储备中心人员经费、网络维护费,项目总金额6639.82万元,占部门项目预算支出总额的100%,并严格按申报内容实施项目。


八、其他单位需要作出说明的预算事项



九、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2021年乐山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单位预算信息公开表》


索引号:00855450X/2021-00021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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