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共乐山市市中区委组织部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研究、指导全区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工作;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负责人才工作的牵头抓总。
(二)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1、组织工作推进。通过党建引领助推中心工作,着力开展党建项目建设。2、小区党组织建设。开展小区党组织建设,建强基层党组织。3、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开展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抓好高度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4、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抓好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5、人才保障工作,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规定的系列举措。6、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大力推进农民夜校办学力量、教学资源、媒介平台整合。7、高质量完成2021年换届工作和建党一百周年大庆。8、老干部工作。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 (中办发[2016] 3号)和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6] 22号) ;加强离退休干部“三项建设”,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
二、部门概况
区委组织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1年区委组织部收入预算总额为748.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48.2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48.2万元,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支增加283.9万元,主要是因为项目经费增加。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区委组织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组织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区委组织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区委组织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562.67,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全年党建工作、干部工作、人才工作任务、干部培训等工作,2021年换届工作和建党100周年大庆工作;年度老干部工作等,较上年增加241.37万元,主要因为:项目增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139.2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较上年增加35.32万元,主要因为:人员增加;老干部中心项目经费增加。
(三)医疗卫生9.8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较上年增加1.49万元,主要因为:人员增加,医保缴费基数上调。
(四)住房保障支出36.48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较上年增减5.72万元,主要因为:人员增加,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
按支出经济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工资福利支出251.91万元,主要用于放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补贴,缴纳在职人员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41.94万元,主要用于日常运转开支、车辆运行维护开支、党员活动开支、工会活动开支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5.8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奖励金发放,离退休干部慰问和待遇落实。
(四)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8.5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经费。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按照《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区委组织部2021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合计安排预算58.93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情况
我单位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共0元,其中,用2021年项目预算资金安排的采购项目共0个,预算0元;用2021年公用经费预算安排的采购项目共0个,预算0元;用2021年财返资金安排的采购项目共0个,预算0元。
七、绩效管理情况
2021年,我单位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全面开展部门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编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随部门预算一并提交区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涉及资金748.2万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100%。选取了11个项目编制支出绩效目标,分别是公务员考核奖励金、干部培训经费、人才开发专项经费、村干部风险补偿金、公务员招考经费、网宣工作经费、2021年换届工作经费、项目经费控制数、老干局人员经费、老干部相关经费、老干局项目经费控制数,项目总金额418.95万元,占部门项目预算支出总额的100%,并严格按申报内容实施项目。
八、其他单位需要作出说明的预算事项
无
九、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2021年区委组织部预算信息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