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医疗保障局
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乐山市市中区医疗保障局根据市中区三定方案,设置3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基金监管股、医药管理股。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拟订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方面的发展规划、政策以及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的运行管理。
(三)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执行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
(四)组织执行全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目录准入谈判规则。监督管理全区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实施,组织参与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五)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负责建立健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准入评估管理制度,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拟订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加强全区医疗保障定点机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七)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拟订全民参保计划,推进医疗、生育保险费征收管理。加强全区医保经办服务工作管理。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八)负责规划实施全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职能转变。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与市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 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部门概况
乐山市市中区医疗保障局属于财政拔款的行政单位,含下属事业单位1个(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纳入区医保局统一核算。总编制28个,其中:行政编制9个,事业编制19个。现有在职人员18人(行政编制8人,事业6人),其他财政供养人员4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1年乐山市市中区医疗保障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633.9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633.91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633.91万元,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支增加62.68万元,主要是因为我单位新增下属事业单位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6人,因此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乐山市市中区医疗保障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区医保局及下属单位各股室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完成特定医疗救助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179.3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乐山市市中区医疗保障局和乐山市市中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1454.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乐山市市中区医疗保障局和乐山市市中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16.2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26万元,与上年一致。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22.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较上年减少1440.66万元,主要因为离休人员医疗补助费用。
(三)医疗卫生1577.0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较上年增减1496.59万元,主要因为:1、增加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6人基本医疗保险;2、增加公务员医疗补助1150万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18.19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较上年增减6.76万元,主要因为:新增区医保保障服务中心6人公积金。
(五)(其他科目支出主要用途)无。
按支出经济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工资福利支出154.0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5.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24,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独生子女奖励金等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按照《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费以及其他费用。乐山市市中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合计安排预算25.2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情况
我单位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共0 元,其中,用2021年项目预算资金安排的采购项目共 0 个,预算 0 元;用2021年公用经费预算安排的采购项目共 0个,预算 0 元;用2021年财返资金安排的采购项目共 0 个,预算 0 元。
七、绩效管理情况
2021年,我单位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全面开展部门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编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随部门预算一并提交区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涉及资金1633.91 万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100 %。选取了2个项目编制支出绩效目标,分别是区医保局项目经费控制数和区医保局民生资金,项目总金额1454.6万元,占部门项目预算支出总额的100 %,并严格按申报内容实施项目。
八、其他单位需要作出说明的预算事项 。无。
九、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1:2021年乐山市市中区医疗保障局预算信息公开表
附件2:2021年乐山市市中区医疗保障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附件3:2021年乐山市市中区医疗保障局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4:2021年乐山市市中区医疗保障局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