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负责建立健全全区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生态环境政策、规划,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环境功能区划和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组织实施地方生态环境标准、技术规范。参与制定与全区生态环境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参与拟订全区主体功能区规划。
2.负责全区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牵头协调全区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协调各地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配合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
3.负责全区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全区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相关部门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全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推动全区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全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全区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牵头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并监督实施。按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全区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6.协调和监督全区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指导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石漠化)防治等工作。协调和监督全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开展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全区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核与辐射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监督管理放射源与射线装置安全,监督管理全区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的监督管理。参与反生化、核与辐射恐怖事件的防范和处置。
8.负责全区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区政府委托牵头组织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按规定审批或审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全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全区生态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监督执行国家、省、市颁布的各类环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配合建设和管理全区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负责全区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和生态环境统计工作。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区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区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
11.牵头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督促落实中央、省、市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调度,根据授权对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察。
12.负责全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监督实施全区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查处全区生态环境违法问题。加强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3.组织和协调全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有关规划和计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全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14.开展全区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开展全区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管理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成果并推广应用。
1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7.职能转变。区生态环境局统一行使全区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统一负责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调查评价和考核,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深入开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保障生态安全。
(二)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
1、全力筑牢疫情防控生态防线。强化医疗废物收集处置环节监管,严格落实调度工作制度,及时准确掌握医疗废物处理处置的动态实际情况,确保医疗废物“应收尽收、应处尽处”;紧盯医疗污水排放关口,加密水质应急监测,确保医疗废水规范处置,达标排放。
2、全力抓服务促绿色发展。优化审批流程,坚持围绕中心工作、主动服务大局,营造健康发展环境。助力大佛旅投、兴嘉集团积极争取农发行、农行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低息贷款。着力调优全域空间布局,坚决守住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3、全力巩固污染攻坚成果。一是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蓝天保卫战。坚持源头严控、过程严管、末段严治、常态化管控,“以时保天、以天保月、以月保年”,紧盯冬季雾霾防控、夏季臭氧防治、春节烟花爆竹禁放、春秋秸秆禁烧四个重点时段,制定实施防控方案,精准施策,精准调控,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二是攻坚克难,深化流域污染治理。紧紧围绕“还给老百姓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景象”要求,始终以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中心,切实开展泥溪河、磨池河、剑峰河等流域整治,加快推进泥溪河、磨池河生态治理试点工程;倒排工期推进集镇污水处理补短工程;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厕污共治”,开展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加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巡查,确保水质达标率为100%。三是推动土壤污染防治,强化固体废物管控。落实土壤环境保护措施,夯实土壤污染防治管理责任,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管控;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督促重点工业企业完成土壤自行监测及土壤风险排查,针对污染程度进行风险管控及修复;完成重点企业周边土壤环境本底监测。
4、全速推进各类环境问题整改。继续抓好“心连心服务热线”,对群众反映的环保问题速查快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牵头做好第一轮央督、省督及回头看,反馈意见及交办案件的调度、整改工作,实行挂图作战和清单化管理,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紧盯省第二轮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投诉案件和反馈的问题,切实以更加精准有力的措施把问题彻底整改到位。
5、全面坚持法治引领。在全区普及环保法治意识,开展“法律进企业”“世界环境日守法宣誓”等活动,将环保法律法规宣传贯穿于日常执法过程中,运用法律手段化解问题。针对性开展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共抓环保的新局面。
6、全力抓规划促引领。精心组织开展“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充分运用前期课题研究成果,加强“十四五”重大项目包装、生成,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百姓生活高品质提升。
7、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全面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着力形成“紧扣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的良性循环。强化廉政建设,改善环境质量的同时,强化思想环境的建设,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常态化,全面打造风清气正的生态环保铁军。
二、部门概况
乐山市市中区生态环境局(简称为区生态环境局)为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内设办公室(法制和宣传股)、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股、环境准入和督察股(核安全与辐射监督管理股)3个股(室)。下设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为乐山市市中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其他事业单位1个为乐山市市中区环境监测站。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1年市中区生态环境局收入预算总额为505.1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05.1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05.11万元,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支增加37.41万元,主要是因为项目经费的增加。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市中区生态环境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生态环境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市中区生态环境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市中区生态环境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较上年减少3.19万元,主要因为:人员减少。
(二)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较上年减少0.75万元,主要因为:人员减少。
(三)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较上年减少2.34万元,主要因为:人员减少。
(四)节能环保支出,主要用于政府节能环保方面支出较上年增加43.69万元,主要因为2021年生态环境治理项目资金预算增加。
按支出经济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 工资福利支出,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和编制
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用于单位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对企业事业单位的补贴,主要用于对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及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补贴。
(五)其他资本性支出,主要用于购置固定资产、购建基础设施等支出。
(六)其他支出,主要用于不能划分到上述经济科目的其他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按照《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区生态环境局2021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合计安排预算72.71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情况
我单位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共 3万元,其中,用2021年项目预算资金安排的采购项目共 0个,预算 0万元;用2021年公用经费预算安排的采购项目共 1个,预算3万元;用2021年财返资金安排的采购项目共0个,预算0万元。
七、绩效管理情况
2021年,我单位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全面开展部门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编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随部门预算一并提交区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涉及资金 505.11 万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100 %。选取了1个项目编制支出绩效目标,选取了1个项目编制支出绩效目标,是基本运转经费项目,项目总金额34万元,占部门项目预算支出总额的6.73 %,并严格按申报内容实施项目。
八、其他单位需要作出说明的预算事项
无
九、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2021年市中区生态环境局预算信息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