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1-03-02 字体:[]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工业经济、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等有关工业经济的政策措施,研究拟定全区有关工业经济、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指导推进中小企业发展,组织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化与城镇化联动,负责推进全区工业结构调整。


(2)负责拟订、贯彻落实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3)负责全区工业经济运行调节,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全区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研究提出工业经济运行目标、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煤炭、成品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指导和协调应急情况下重要物资的生产组织和调配工作;承办年度工业经济目标责任考核。


(4)负责全区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工作;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和政策;制定并发布全区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引导目录;提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意见,按照规定权限负责规划内技术改造项目的上报、登记备案与监督,组织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国家、省、市有关专项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贯彻落实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并贯彻落实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加强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计划;按照规定程序组织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认定和建设管理工作。


(6)负责园区建设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园区和产业的合理布局,负责推进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发展,推进产业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


(7)落实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协调推进工业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相关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8)负责推进企业信用制度建设,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融资体系建设并实施行业监管,负责制订工业发展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生产运行等涉及财政、信贷、税收、保险等方面问题的协调,指导工业企业直接融资工作,指导企业股份制改造,参与工业企业上市培育工作。


(9)负责全区工业企业的宏观管理和指导,负责对国家重大工业经济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组改造、兼并重组;综合协调全区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负责全区大企业大集团和龙头骨干企业的培育工作;指导和培育全区中小企业发展,贯彻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中小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工作;维护管辖企业稳定工作。


(10)负责对全区工业各行业实施行业管理,综合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措施。参与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相关行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推进产业发展;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与行业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参与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指导工业、信息化和无线电领域的社会中介组织发展。


(11)综合分析市场动态和发展趋势,贯彻落实工业企业开拓市场和产品促销的政策措施,支持企业巩固和扩大市场份额;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的政策建议;参与区域经济合作、承接产业转移和招商引资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国际化经营、境外投资及兼并重组。组织工业企业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产业损害调查。


(12)统筹推进全区工业信息化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指导工业企业信息化和物联网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


(13)负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


(14)协调全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导信息安全防范工作,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15)负责全区盐业行业管理、指导和协调等相关职责。


(1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便民服务等工作。


(1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1.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低碳发展等工作。配合环境保护部门开展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工作。2.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节能环保等有关规定,负责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工作。3.研究制定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方面开展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工作。4.牵头负责工业企业堆场料场扬尘整治。5.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产业园区发展工作。6.牵头负责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工作。7.会同有关部门推广环境保护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8.牵头负责工业布局结构调整和工业能源结构调整、重污染企业退出、企业退城入园等工作。严把项目准入关,防止重大敏感项目在正常生命周期内因环保原因停产或搬迁、关闭。


(19)有关职责分工。煤炭、电力行业管理职责的分工。区发改局承担全区煤炭、电力等能源行业规划。区经济信息化局负责煤炭、电力运行调度管理工作,协调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二、部门概况


乐山市市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预算单位1个,是1个行政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1年乐山市市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87.5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87.51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87.51万元,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支增加13.83万元,主要是因为新增工作任务。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乐山市市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工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236.51万元,是用于保障区经济信息化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51万元,是用于保障区经济信息化局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215.4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人员工资、日常运转、工业经济发展工作等,较上年增加了11.94万元,主要因为:新增工作任务。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40.3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较上年增加0.72万元,主要因为: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基数调整。


(三)医疗卫生6.7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较上年增加0.16万元,主要因为:医疗保险基数调整。


(四)住房保障支出25.04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较上年增加1.02万元,主要因为: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按支出经济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工资福利支出178.5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97.4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54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和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按照《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乐山市市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1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合计安排预算46.44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情况


我单位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共0元,其中,用2021年项目预算资金安排的采购项目共0个,预算0元;用2021年公用经费预算安排的采购项目共0个,预算0元;用2021年财返资金安排的采购项目共0个,预算0元。


七、绩效管理情况


2021年,我单位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全面开展部门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编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随部门预算一并提交区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涉及资金287.51万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100%。选取了1个项目编制支出绩效目标,分别是:乐山市市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基本运转费,项目总金额51万元,占部门项目预算支出总额的100%,并严格按申报内容实施项目。


九、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2021年乐山市市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预算信息公开表》

索引号:680425001/2021-00014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