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乐山市市中区工商业联合会主要职责:
1、参与地方大政方针政策及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的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参政议政;
2、引导会员参加国家经济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促进社会全面发展;
3、做工商界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
4、发扬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提倡爱国、敬业、守法,提高会员素质,培养积极分子队伍;
5、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6、引导会员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先富帮后富,走共同富裕的道路,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7、为会员提供信息、科技、管理、法律、会计、审计、融资、咨询等服务;
8、开展工商专业培训,帮助会员改进经营管理,完善财会管理,照章纳税,提高生产技术和产品质量;
9、组织会员举办和参加各种对内对外展销会、交易会等经济活动,出境考察访问,帮助会员开拓国内、国际市场;
10、增进与香港、澳门特区、台湾地区和世界各国工商社会团体及工商经济界人士的联系和友谊,促进经济、技术和贸易合作的发展,协助引进资金、技术、人才;
11、为会员提供有关证明,协调关系,调解纠纷;
12、承办区委、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事项。
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一是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夯实思想基础。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契机,以抓思想建设为基础,强化感恩教育,积极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有效促进“两个健康”发展。二是立足行业,积极创先争优。进一步强化督促和指导力度,配合行业主管、属地管理做好所属商会会员企业的党建工作指导。积极配合区民政局,做好镇、街商会登记管理,为创建全国“五好”县级工商联奠定基础。三是发挥桥梁、纽带和助手作用,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继续加强会员企业走访调研,收集企业和企业家信息,为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搭建平台、加强交流,宣传推广本土民营企业,拓展以商招商渠道。努力克服疫情带来的不良影响,积极引导企业转型升级,主动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四是发挥资源优势作用,助力乡村振兴。充分引导区工商联(商会)中的农业龙头企业和非公经济组织,切实围绕主导和特色产业,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融入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积极推动乡村振兴。五是随时服从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安排,积极完成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继续抓好疫情抗击和“双创”工作、人居环境整治以及维稳工作等,主动深入联系的镇、街道、社区开展工作,帮助企业解决困难问题,着力为基层治理服务。
二、部门概况
乐山市市中区工商业联合会是一级预算行政单位1个,无二级预算单位。核定人员编制5个,其中行政编制2个,行政工勤编制3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1年乐山市市中区工商业联合会收入预算总额为84.3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4.35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4.35万元(数据来源为公开表的“收支预算总表”),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支增加10.9万元,主要是因为我单位项目工作经费比2020年增加。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乐山市市中区工商业联合会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社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乐山市市中区工商业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乐山市市中区工商业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参与地方大政方针政策及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的政治协商产生的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10.27万元,主要因为我单位项目工作经费比2020年增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较上年增加0.42万元,主要因为:工资正常晋级引起养保、年金缴费基数上升,单位负担部分养保、年金缴费增加。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较上年增加0.1万元,主要因为工资正常晋级引起医保缴费基数上升,单位负担部分医保缴费增加。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较上年增加0.11万元,主要因为工资正常晋级引起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上升,单位负担部分住房公积金缴费增加。
(五)无其他科目支出。
按支出经济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工资福利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机关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含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电话费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用于遗属的生活补贴和独生子女奖励金。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按照《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乐山市市中区工商业联合会2021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合计安排预算11.35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情况
我单位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共0元,其中,用2021年项目预算资金安排的采购项目共0个,预算0元;用2021年公用经费预算安排的采购项目共0个,预算0元;用2021年财返资金安排的采购项目共0个,预算0元。
无其他需要单独说明的采购预算情况。
七、绩效管理情况
2021年,我单位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全面开展部门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编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随部门预算一并提交区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涉及资金 10 万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11.86 %。选取了1个项目编制支出绩效目标,分别是项目经费控制数,项目总金额 10 万元,占部门项目预算支出总额的100%,并严格按申报内容实施项目。
八、无其他单位需要作出说明的预算事项 。
九、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2021年乐山市市中区工商业联合会预算信息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