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山市市中区审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区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省、市、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拟订全区有关审计工作规范性文件。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参与拟订财政经济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和乐山市审计局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乐山市市中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
(1)国家、省、市、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2)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委和区政府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
(3)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
(4)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含直属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5)区政府投资和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区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
(6)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
(7)区属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区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区政府部门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
(8)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财政资金以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9)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区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区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1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1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
我局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对审计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抓好省委第十一届三次全会、市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以来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推动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十四五”开好局作出积极贡献。2021年突出做好六项工作:
1.高质量完成各项审计任务。统筹力量,精心组织,抓好政策落实跟踪、财政、农业农村、企业、民生等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实施。
2.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看家本领。坚守经济监督主阵地,把握审计职责边界,巩固检查财政财务收支这一看家本领和独特优势,聚焦主责,依法履职。
3.齐心协力做好审计整改。把查问题与改问题结合起来,联合人大监督、政府监督、纪检监察、财政监督等形成整改合理,加大对被审计单位整改工作的督促知道,对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严格对账销号,从根子上解决屡改屡犯问题。
4.坚定不移抓审计信息化。加强审计机关的数据共享,扎实开展数据综合比对和关联分析,全面提高数据运用能力。
5.持之以恒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升政治能力,强化干部日常监督和教育管理,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互促共进。
二、部门概况
乐山市市中区审计局下属事业单位1个,为乐山市市中区政府投资审计中心,未独立核算。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1年乐山市市中区审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00.5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00.59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00.59万元,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支减少0.89万元,主要是2021年新增退休人员一名。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乐山市市中区审计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区经济事业发展审计监督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238.19万元,是用于保障审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62.4万元,是用于保障审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235.3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办公设备购置、政府投资审计项目、信息化建设等支出。较上年减少2.24万元,主要因为:2021年新增一名退休人员。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32.1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较上年减少0.9万元,主要因为:2021年新增一名退休人员。
(三)医疗卫生7.5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较上年减少0.22万元,主要因为:2021年新增一名退休人员。
(四)住房保障支出25.56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较上年减少0.22万元,主要因为:2021年新增一名退休人员。
按支出经济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 工资福利支出238.1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
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它工资福利等支出。
(二) 商品和服务支出37.5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
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它交通费用、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06万元,主要用
于独生子女奖励金。
(四)项目支出62.4万元,主要用于审计中介劳务费、
聘用工程师工资等。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按照《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乐山市市中区审计局2021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合计安排预算21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情况
我单位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共0元,其中,用2021年项目预算资金安排的采购项目共0个,预算0元;用2021年公用经费预算安排的采购项目共0个,预算0元;用2021年财返资金安排的采购项目共0个,预算0元。
七、绩效管理情况
2021年,我单位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全面开展部门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编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随部门预算一并提交区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涉及资金300.59万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100%。选取了1个项目编制支出绩效目标,为政府投资审计项目,项目总金额62.4万元,占部门项目预算支出总额的20.76%,并严格按申报内容实施项目。
八、其他单位需要作出说明的预算事项
无
九、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2021年乐山市市中区审计局预算信息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