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的说明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1-02-24 字体:[]


关于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2021年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的说明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无安排出国计划,预算0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本院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1.25万元,较2020年预算下降13%,主要原因是本院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坚持从严从简。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45万元,较2020年预算下降10%,主要原因是本院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坚持从严从简。2021年将新购1辆车,其中:越野车1辆、,单位车辆保有量预计达到20辆。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预算数


合计


56.25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


2、公务接待费


11.25


3、公务用车费


45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5


      (2)公务用车购置


0


索引号:008554147/2021-00002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