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行政处罚信息数据公示(编号:2024197)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4-11-01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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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中文名称备注
1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川1101交简罚〔2024〕0031号
2处罚名称对四川省天全县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的行政处罚
3处罚类别1罚款
4处罚类别2/
5处罚事由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案
6处罚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 1000元以上 2000元以下的罚款:(六)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的,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的;
7行政相对人名称四川省天全县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8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825211201080R
9行政相对人代码_2    (组织机构代码)/
10行政相对人代码_3    (工商登记码)/
11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号)/
12行政相对人代码_5    (居民身份证号)/
13法定代表人姓名董*云
14处罚结果罚款1000元
15处罚决定日期2024/10/29
16处罚机关乐山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17地方编码511102
18当前状态正常
19公示期限一年
20备注


索引号:008554358/2024-00259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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