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行政处罚信息数据公示(编号:2024065)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4-07-01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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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中文名称备注
1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川1101交罚〔2024〕0064号
2处罚名称对宁*康驾驶川A0EA67号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行政处罚
3处罚类别1罚款
4处罚类别2/
5处罚事由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案
6处罚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违法所得超过 2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 2倍以上 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 2万元的,处 1万元以上 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7行政相对人名称宁*康
8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行政相对人代码_2    (组织机构代码)/
10行政相对人代码_3    (工商登记码)/
11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号)/
12行政相对人代码_5    (居民身份证号)******************
13法定代表人姓名/
14处罚结果罚款10000元
15处罚决定日期2024/6/20
16处罚机关乐山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17地方编码511102
18当前状态正常
19公示期限一年
20备注


索引号:008554358/2024-00107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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