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 号
乐中综执处〔2023〕15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乐山玉章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
乐山玉章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实施的“友华·嘉州壹号院”项目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五十四条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26万元
处罚机关
乐山市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