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 号
乐中综执处〔2023〕8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乐山市市中区全福裕农屠宰场
违法事实
乐山市市中区全福裕农屠宰场在未申领取水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场区的水井取用地下水。
处罚依据
《四川省水资源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6万元。
处罚机关
乐山市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处罚决定日期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