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3-10-24 字体:[]

乐山市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         


乐中综执处〔2023〕10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乐山市国粮购销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


乐山市国粮购销有限公司未取得批准擅自延长3270吨省级储备粮(稻谷)轮换架空期,且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轮换任务,并在违法期内获得9万元违约金。


处罚依据


《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第六十七条


处罚内容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9万元(大写人民币玖万元),罚款3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元)


处罚机关


乐山市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处罚决定日期


2023年10月17日


索引号:511002MB1562590M/2023-00042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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