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 号
乐中综执处〔2023〕10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乐山市国粮购销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
乐山市国粮购销有限公司未取得批准擅自延长3270吨省级储备粮(稻谷)轮换架空期,且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轮换任务,并在违法期内获得9万元违约金。
处罚依据
《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第六十七条
处罚内容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9万元(大写人民币玖万元),罚款3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元)
处罚机关
乐山市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处罚决定日期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