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行政处罚信息数据公示(编号:2023057)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3-10-07 字体:[]
序号中文名称备注
1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川1101交简罚〔2023〕0022号
2处罚名称对乐山天壹运输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制作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运单的行政处罚
3处罚类别1罚款
4处罚类别2/
5处罚事由未按规定制作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运单案
6处罚依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危险货物承运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责令改正,处 2000元以上 5000元以下的罚款:(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或者保存期限不符合要求的;
7行政相对人名称乐山天壹运输有限公司
8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100052194935C
9行政相对人代码_2    (组织机构代码)/
10行政相对人代码_3    (工商登记码)/
11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号)/
12行政相对人代码_5    (居民身份证号)/
13法定代表人姓名陶*
14处罚结果罚款3000元
15处罚决定日期2023/9/21
16处罚机关乐山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17地方编码511102
18当前状态正常
19公示期限一年
20备注

索引号:008554358/2023-00077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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