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行政处罚信息数据公示(编号:2023040)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3-06-21 字体:[]
序号中文名称备注
1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川乐中交罚〔2023〕003号
2处罚名称对谢*文使用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3处罚类别1罚款
4处罚类别2/
5处罚事由使用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案
6处罚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 3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使用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7行政相对人名称谢*文
8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行政相对人代码_2    (组织机构代码)/
10行政相对人代码_3    (工商登记码)/
11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号)/
12行政相对人代码_5    (居民身份证号)******************
13法定代表人姓名/
14处罚结果罚款3000元
15处罚决定日期2023/5/22
16处罚机关乐山市市中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7地方编码511102
18当前状态正常
19公示期限一年
20备注

索引号:008554358/2023-00057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