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 号
乐中综执处〔2022〕5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宋启银
违法事实
未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挖筑鱼塘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处罚内容
警告
处罚机关
乐山市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处罚决定日期
2023年3月3日